日前,經鎮江市委批準,鎮江市紀委監委對鎮江市京口區政協原主席、黨組書記賈國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賈國祥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收受他人禮金,違規經商辦企業,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。此外,賈國祥還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錢財,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。
賈國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本應廉潔從政,秉公用權,卻背離“初心”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,其行為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鎮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鎮江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賈國祥開除黨籍處分,并按照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賈國祥簡歷
賈國祥,男,漢族,1954年4月生,江蘇鎮江人,大學學歷,1973年12月參加工作,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1973年12月,部隊服役;
1987年12月,轉業至鎮江市京口區政府辦公室工作;
1988年10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;
1991年7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委辦公室主任;
1993年2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副區長;
1995年8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委常委、副區長;
1999年12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委副書記、副區長;
2001年1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委副書記,區政協主席、黨組書記;
2006年6月,任鎮江市京口區政協主席、黨組書記;
2012年6月,被免職;
2014年5月,退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