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經南通市委批準,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朱正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朱正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串供并轉移、隱匿贓款贓物和違紀款,對抗組織審查;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、消費卡,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;利用職務之便,在工作安排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。
朱正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朱正春開除黨籍處分,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(南通市紀委監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