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經宿遷市委批準,宿遷市紀委監委對沭陽縣衛健局原黨委書記、局長劉剛(副縣級)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劉剛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禮品禮金、消費卡;違反組織紀律,利用職權,為他人職務晉升、崗位調整提供幫助;違反群眾紀律,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;利用其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劉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劉剛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劉剛簡歷
劉剛,男,漢族,1968年9月出生,江蘇宿遷人,本科學歷,1985年6月參加工作,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1985年6月起,歷任沭陽縣造紙廠辦事員,縣勞保處辦事員、副主任,扎下鄉鄉長助理、副鄉長、黨委副書記,劉集鄉黨委副書記、鄉長;2001年12月,任沭陽縣賢官鎮黨委書記(2005年10月明確副縣級);2010年7月,任沭陽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黨組副書記、局長;2014年12月,任沭陽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書記、主任;2019年2月,任沭陽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、局長;2021年3月調至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。
(宿遷市紀委監委)